提醒: 学院收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4日。
杭电研通[2020]3号
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科范围
按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自主设置)申报和遴选;我校没有一级学科授予权的,仍按二级学科进行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博士生导师
1.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杭电研[2019]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已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者,直接认定为相应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由学院直接上报。
3.本次遴选原则上不破格。
(二)硕士生导师
1.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杭电研[2008]66号)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与考核办法(试行)》(杭电研[2014]95号)的有关规定,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从严把握。
2.已具有二级学科导师资格、申请一级学科导师资格,须满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与考核办法(试行)》(杭电研[2014]95号)规定的招生条件。
3.科技成果特别突出的青年讲师申请导师资格,其学术业绩条件达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杭电人[2014]300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破格申请副高职称的相关规定要求,经学院审议通过,可以破格推荐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审议、表决。
三、申报材料填写
(一)申请新增导师资格,填写《申请一级学科硕士生导师简况表》。
(二)校外人员任我校兼职导师,填写《申请兼职硕士生导师简况表》,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的函。
(三)申请跨一级学科指导硕士研究生,填写《申请跨一级学科指导硕士研究生简况表》。
(四)已具备外校导师资格人员,填写《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表》,并附上在原单位获导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已具有二级学科导师资格、申请一级学科导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填写《申请一级学科指导教师资格汇总表》。
导师遴选的有关申报表格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申报表格一律选用5号宋体字编辑,正反两面打印。
四、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员将填写后的表格、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对申请表格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学院申报人员汇总表。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于3月15日前将评审通过教师的申报表格(一式1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及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附件:导师遴选相关表格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