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杭州市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莅临我作题为《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之司法维度》专题讲座,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海稳主持,校党委副书记朱斌出席致辞,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及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朱斌书记首先对杜前院长的莅临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和运行,是对传统司法理念和审判方式的创新,互联网法院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化司法流程、规范司法行为、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理效率,让司法工作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最新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了我国司法服务能力和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杜前院长指出:“两年多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秉持改革初心,不断加大互联网司法供给,持续推动形成监管有序、行业自律、国际协作的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为全球互联网依法治理贡献了‘杭州智慧’。”首先,深刻理解互联网,树立网络社会治理基本方略。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现实社会治理逻辑向网络社会的自然延伸。“法治化”既是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思维和基本方式,也是网络社会治理的目标状态,在网络社会治理综合体系中居于基本方略的地位。第二,推进司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网络社会司法新需求。杭州互联网法院将司法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了全流程在线的新型审理机制,牢牢把握“不减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好增量服务”的原则,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第三,发挥专业审判职能,提升综合治网水平。推动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亟需完备的法律规范,并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作用。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个案裁判树立规则、指引行为、提供价值判断,有效促进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具体而言:一是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是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四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第四,贡献互联网司法“中国方案”,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从互联网法院的实践来看,司法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加强了对全网空间的管辖约束。司法机制的国际竞争、合作与输出,关系着网络空间国家利益的实现。互联网法院通过发挥专业审判机制的优势,可以抢占先机,积累实践样本,率先总结、提炼、输出跨境贸易相关规则,在国际协议制定中贡献“中国方案”。
最后,王海稳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创新做法不仅更好地推进了网络生态治理,有助于促进网络空间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也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网格局。(王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