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581

各位同学:

“十佳大学生”(以下简称“十佳”)评选活动是我校树立大学生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评选活动,以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展现了新时代杭电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力促进了优良学风、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为了做好2015年度“十佳”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6年6月30日前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获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担任学生组织重要骨干,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各学院、部门及组织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上述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工部。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1、每个学院推荐本科生候选人1-2名;

2、研究生学院推荐候选人2-4名;

3、校学生会、校先锋总队各推荐候选人1名。

第二阶段:展评初审

经各部门推荐后,并开展为期一个星期左右的候选人先进事迹展评活动(网络、广播台、校报宣传),全校学生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由学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确定进入评选大会的候选人。

第三阶段:评选表彰

展评活动结束后,召开2015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大会,以学生和专家无记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投票,最终确定10名“十佳大学生”人选(其中研究生1名,信息工程学院学生1名)。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

第四阶段:事迹宣传

举办十佳大学生事迹宣传活动,让十佳大学生的事迹感染更多同学,在校园中营造学习十佳,争做十佳的良好氛围。

四、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指定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并指定专人负责,精心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2、研究生候选人由研究生部负责推荐和材料上报。

3、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候选人推荐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二)请于3月30日前发至邮箱:xfzd@hdu.edu.cn,文件名:XX学院十佳大学生推荐材料+XXX名)。

学工部   研工部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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