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0浏览次数:584

温馨提醒:请有申报意向的同学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报学院,谢谢!

 

各学院:

为了切实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1.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除外)。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初步体现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课成绩及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3

2.经研究生导师认定具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养潜质,并提交包含研究生学习和成绩情况、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术水平、科学道德等方面的综合推荐书面材料。

3.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开题报告评价为优秀。

4. 2013年及2014年验收不合格、不能按规定时间结题的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资助项目,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本次不受理申报,并对所在学院酌情扣减立项指标。验收合格且在上级部门或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进行的论文评选、抽检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新立项中优先考虑该导师。

5. 立项数量不超过二十项。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导师认定签字。由研究生及本人导师联合提出申请,提交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及开题答辩评审意见、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2.学院初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状况、最终获得高质量学位论文的可能性等情况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名单之后,报校领导批准。

三、资助经费管理

1. 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和验收后分别拨付50%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所产生的文献查询、图书资料、复印打印、社会实证调研、国际与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访学活动的差旅费等。经费开支计划在立项确认时按学校经费使用的总体要求另行填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组织做好项目申请和推荐工作,于201556日之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按审议结果排序),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208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yb@hdu.edu.cn

联系人:丁永波

电话:86919142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总结报告》

附件4:《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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