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温瑾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465


各位老师:

  按照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电教评通〔2023〕5号)要求,学院现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文件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21年4月修订)》要求进行。

请各位老师根据上述文件、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核对“附件4:学院教师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课时统计表”数据,请于6月30日前将核对情况反馈教科办;逾期无反馈,则默认以附件4数据为基础数据进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

2.填写“附件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于7月4日前提交经教师签字的表格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电子版以“姓名-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命名发至mks@hdu.edu.cn。

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决定各成员得分,需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分数分配说明,纸质版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提交。

本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课时根据2022-2023-1及2022-2023-2两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其中,暑期实践取2022年暑假数据)统计;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学院考核工作组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相应等级,经公示后,将审定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电教评通〔2023〕5号)

2.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21年4月修订)

4.学院教师2022-2023学年教学业绩考核教学课时统计表(核对版本)

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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