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杭电教[2013]98号),特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⑴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含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录入时间:2020年6月28日8:00-7月13日24:00;包含毕业班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尽量在7月11日24:00前完成录入;
⑵7月3日-7月16日进行的短学期实践环节成绩录入时间: 7月3日8:00-7月19日24:00,要求实践环节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录入;
(3)暑期和9月短学期实践环节成绩录入时间:8月13日8:00-9月16日24:00;
(4)下学期初补考成绩录入时间:9月14日8:00-9月26日24:00。请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系统直接录入方式:
首先设定成绩比例,然后录入各项成绩(理论课的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必须录入),系统会自动按教师设定的比例折算出总评成绩。若录入过程中调整了成绩比例或更改了成绩数据,必须清空总评重新保存后再提交。
系统成绩导入方式:
成绩导入功能,具体操作方法与指南详见附件一。
(3)教师成绩录入完毕,必须认真核查,无误后提交并从系统中打印学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学生成绩记录册一并交开课学院教科办。
要求任课教师在《成绩记录册》最后一页下端备注“平时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
任课教师的成绩档案应在成绩录入系统关闭前上交学院,学院必须认真核查当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档案是否齐全。
(4)严格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设置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70%。要求理论课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分栏设置,比例总和占总评成绩30%—60%;实验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对应填入“平时成绩”和“实验成绩”),可根据课程考核要求确定比例。课程名相同且统一命题的课程,其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设置必须一致。个别课程因课程教学改革等原因超出成绩比例范围的,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
(5)成绩备注栏中“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作弊”等信息必须核实后准确录入。录入“取消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事先报教务处备案,录入“缓考”必须收到经教务处批准的《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6)特别提醒: 录期末考核成绩时必须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期中等成绩。因缓考随课程补考进行,补考成绩自动记载为缓考学生的期末成绩,系统将按教师设定的成绩比例折算出学生的总评成绩,若未录入平时等成绩会导致总评成绩出错。
(7)成绩一经录入提交,一般不得修改。确因错批、漏批考卷或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更改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更改。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WEB端成绩录入界面成绩导入操作指南
1、打开要成绩录入的页面后,先点击“学生名单下载”
2、将下载的名单保存在本人电脑中,以便后期线下的成绩录入。
(提醒:此时即可关闭成绩录入的页面,等需要上传成绩时再打开页面)
3、打开下载的学生名单后,即可录入成绩,完成后保存即可。
(提醒:录入成绩时,只需要录入平时、其中、实验、期末四项内容,如果没有就不填,其他内容不要增加或是更改填写)
4、需要导入成绩时,打开成绩录入页,第一步先设定好成绩的格式,第二步设定好成绩的比例。
5、然后选择成绩文件,并载入。
6、系统自动将已录好的成绩导入到系统中,这时如果有备注(缓考、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作弊等)或者预录总评成绩的请在此步更正填写。
(提醒:此时的成绩还没有保存到系统中,只要关闭页面,成绩即会丢失,如果有修改,建议在此修改或是重新载入成绩)
7、完成后,请务必点保存。
(提醒:保存后如果有修改成绩的,可继续修改,直至提交成绩)
8、所有步骤完成后,请务必提交成绩,否则教务处和学生永远无法收到成绩。
9、成绩提交后,最后输出打印成绩单,再到信息查询选课管理处下载试卷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