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星耀杭电工程实施意见》 (杭电教工〔2020〕3号)、《关于开展首届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杭电教工〔2020〕9号)和《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杭电教工通〔2020〕1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校级“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依据校级“教学之星”评选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学院汇总材料后,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之星”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发送邮箱:chenxiaojun@hdu.edu.cn。教务处联系人:陈小军;联系电话:86915014。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