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琳发布时间:2020-05-09浏览次数:598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星耀杭电工程实施意见》 (杭电教工〔20203)、《关于开展首届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杭电教工〔20209号)和《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杭电教工通〔20201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校级“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依据校级“教学之星”评选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2.各学院(部)应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学院汇总材料后,于2020515日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之星”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发送邮箱:chenxiaojun@hdu.edu.cn。教务处联系人:陈小军;联系电话:86915014

教 务 处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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