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 “优课优酬”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琳发布时间:2020-03-08浏览次数:453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

 “优课优酬”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依据《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文件精神,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候选课程的确定形式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教师自主申报。具体要求:

1.教师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附件3)。

2.教师于申请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于学期中提交课程教案(模板见附件4)、授课课件;于学期末或下一学期开学初提交学生成绩登记册、作业及试卷批改情况等佐证材料。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电子版于2020313日前提交,课程教案、授课课件的电子版于202048日前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mz518@hd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候选课程的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审及公告

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经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欢迎广大师生进行观摩和随堂听课。

(二)学院开展评价跟踪工作

学院通过全覆盖听课(督导组、专家)、教案评价、教学文档评价、学生评价等对申报课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其中,督导组、专家听课要求线上听课一次、线下听课两次。(附件567

(三)学院评价审核及推荐

由学院“优课优酬”奖励推荐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对课程进行教学效果综合评价。2019-2020-2学期末或2020-2021-1学期初对申报课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2019-2020-2学期学院研究生开课门次数前20%的比例进行初评和排序推荐,公示3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认定


附件

1.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课优酬奖励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电办[2019]143号)

2.马克思主义学院“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申请与评价表

4.教案模板

5.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线上听课)

6.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线下听课)

7.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优课优酬”奖励教学文档评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37


19-20-2优课优酬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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