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中期,为配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杭电本教通[2019]26号)文件要求,学院将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前期的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检查。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第8-10教学周(4月15日—5月5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师自查内容
1.全体任课教师自查本学期开课课程网络教学平台信息是否已更新,填写《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情况调查表》(附件1)。
2.全体任课教师自查本学期教材、教案、课件、学生成绩记录册是否按要求准备齐备。
3.全体任课教师自查是否已向学生公开课程考核办法、公开课程平时成绩、公开学生到课情况(三公开);自查本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是否与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一致;自查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执行过程是否到位。
4.全体任课教师结合学院教学文档检查发现的问题(附件2),再次自查本人2018-2019-1学期的教学文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问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二)学院教科办/各教研室检查内容
1.教科办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要求每位教师在课堂中随机抽取20名同学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3)。
2.教科办督促教师做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附件4、附件5)。
3.各教研室对每位教师的“三公开”情况进行核查,了解各教学班到课率。
4.各教研室对每位教师的成绩评定办法进行核查,尤其是各任课教师过程性考核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执行过程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教师整改。
5.各教研室组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各教研室分别遴选1-2个优秀示范观摩课程进行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教学研讨。
6.各教研室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工作(每个老师每学期必须随堂听课至少一次)进展情况,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6-1)留存教研室。
7. 上述工作各教研室在检查后形成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
(1)本教研室教师“三公开”情况,课程学生到课情况;
(2)对每位教师的成绩评定办法核查的方式方法,各任课教师过程性考核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执行过程是否到位,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3)教研室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情况;
(4)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情况。
(5)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或建议等。
(三)学院教学督导组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规范(教风)检查
(1)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无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
(3)教师授课内容有无偏离教学大纲现象。
(4)教师授课过程中有无接听电话、从事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或随意离开教室行为。
(5)教师教材、教案、课件、平时记录册等教学文档是否携带齐全。
(6)教师授课过程中有无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
2.召开师生座谈会。针对影响学院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院教学督导组拟定座谈会主题,选择座谈会学生代表,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了解“三公开”落实情况、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3.检查学院对上学期教学文档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4.上述工作由院教学督导组在检查后形成总结:
(1)教师教风检查总结:总结应包含检查的组织工作、检查清单(被检查教师、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
(2)师生座谈会总结:总结应包含座谈会组织情况、座谈主题、“三公开”落实情况、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生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
(3)上学期教学文档整改情况总结。
(四)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听课看课
要求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每人至少听课2次,具体要求:
1.中层干部、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评价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学听课系统”(关注微信公众号“杭电教发中心”——听课系统)在线提交,听课时需按照所听课程类型选择相应听课表。
2.教研室主任根据所听课程类型向教科办提交相应课程听课评价表(附件6)。
3.听课应全覆盖教学模式改革课程、翻转课堂、信息化课程等课改建设项目课程(附件7);重点关注青年教师和初次开课教师的课程、学评教排名靠后教师的课程。
4.各听课人员在听课期间同时关注周边教室本学院课程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做好相关看课工作。
三、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节点要求
1.全体教师于4月24日前提交《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发送至mks@hdu.edu.cn)。
2.全体教师于4月30日前向教科办提交一式二十份《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纸质版)。
3.各教研室于5月3日前组织完成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
4.各教研室于5月8日前提交教研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电子版,发送至mks@hdu.edu.cn)。
5.院教学督导组于5月8日前上交教师教风检查总结、师生座谈会总结、教学文档整改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mks@hdu.edu.cn)。
6.中层干部、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于4月30日前完成听课工作,并于5月8日前提交相应听课评价表。
附件1: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情况调查表
附件2:学院督导组教学文档检查情况反馈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4:杭电本[2018]60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2018年修订)》
附件5:杭电教[2013]146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6:听课评价表
附件7:学院教改项目听课课程一览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