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聘期以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德才方面的表现情况,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聘期内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全校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为聘任、晋升、培训、奖惩、辞退等提供依据,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办法(试行)》(杭电人[2017]264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日程安排
自下文之日起,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聘期考核内容、实施细则及日程,布置聘期考核工作。请大家务必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教职工聘期考核表》交至学院。
二、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部处)按党委、直属党总支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全校辅导员岗位的聘期考核;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岗位的聘期考核。
(二)参加上一轮岗位聘任的教职工,按照签订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岗位聘任合同书》中的目标任务进行聘期考核。
(三)未参加上一轮岗位聘任的教职工,专任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参照人才引进合同进行考核;其他人员参照同岗位和同岗位等级人员进行考核。来校工作不满1年的教职工,参加聘期考核,但考核结果不计等次。
(四)聘期内校内岗位调整的教职工参加现岗位和现岗位等级的聘期考核。
(五)一个聘期内病假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可不进行聘期考核。
(六)教职工应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正反面打印),其中实验岗位人员还需填写《实验岗位聘期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4)。上述聘期考核表由学院、部处汇总后交人事处统一存档(按汇总表排序)。
特此通知。
附件:聘期考核.zip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