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近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8﹞5号)(见附件),启动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课题申报类别、课题申报条件、课题申报形式等,请参照该通知执行。校内申报截止时间及评审流程通知如下:
1、请申报课题的老师,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所有材料以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的为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0月31日后在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均为无效,不进入校内评审。
2、10月31日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按我校限额数量,择优推荐申报。今年我校可申报的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数额分别为1项和11项。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8﹞5号)
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