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电教发通【2018】13号)要求,学院现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文件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求进行。 请各位老师根据上述文件、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附件5),于7月1日前将附件4、附件5表格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mks@hdu.edu.cn 。教学工作量统计为2017-2018-1及2017-2018-2两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1和2、暑期实践带队下乡取2016-2017-2学期数据),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学院考核工作组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相应等级,公示3天后,将最后审定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电教发通〔2018〕13号) 2.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 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7.9修订) 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5.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