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进入中期,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以良好的姿态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学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杭电本教通[2018]20号)文件要求,学院将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前期的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检查。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4月23日至5月20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师自查内容
1.全体任课教师自查本学期开课课程网络教学平台信息是否已更新。
2.本学期教材、教案、课件、学生成绩记录册是否按要求准备齐备。
3.本学期课程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是否与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一致并已告知学生。
4.结合学校教学文档检查发现的问题(附件1),自查本人2016-2017-2、2017-2018-1两个学期的教学文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问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二)学院教科办/各教研室检查内容
1.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调查,要求每位教师在课堂中随机抽取20名同学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附件2)。
2.督促教师做好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3.各教研室对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3)、《关于全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附件5)文件的要求对2017版教学大纲及每位教师的成绩评定办法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教师整改,并提交教学大纲与成绩评定办法核查工作总结。
4.组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
各教研室分别遴选1-2门优秀示范观摩课程进行教学观摩活动,开展教学研讨,其中,概论、原理、基础、纲要教研室应结合新教材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教学观摩及研讨活动结束后,各教研室形成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书面总结报教科办。
5.各教研室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工作(每个老师每学期必须随堂听课至少一次)进展情况。
(三)学院教学督导组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规范(教风)检查
(1)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无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
(3)教师授课内容有无偏离教学大纲现象。
(4)教师授课过程中有无接听电话、从事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或随意离开教室行为。
(5)教师教材、教案、课件、平时记录册等教学文档是否携带齐全。
(6)教师授课过程中有无进行课堂教学秩序管理。
2.召开师生座谈会。院教学督导组拟定座谈会主题,选择座谈会学生代表,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
3.上述工作由院教学督导组在检查后形成总结:
(1)教师教风检查总结:总结应包含检查的组织工作、检查清单(被检查教师、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
(2)师生座谈会总结:总结应包含座谈会组织情况、座谈主题、学生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
(四)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听课看课
要求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每人至少听课2次,具体要求:
1.中层干部、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评价通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教学听课系统”(关注微信公众号“杭电教发中心”——听课系统)在线提交。
2.教研室主任向教科办提交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6)。
3.建议重点检查教改课程、青年教师和初次开课教师的课程、学评教排名靠后教师的课程。
4.各听课人员在听课期间同时关注周边教室本学院课程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做好相关看课工作。
三、期中教学检查时间节点要求
1.全体教师于5月13日前完成网络教学平台更新。
2.全体教师于5月16日前上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3.各教研室于5月16日前组织完成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活动。
4.各教研室于5月18日前提交教学大纲与成绩评定办法核查工作总结、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送至mks@hdu.edu.cn)。
5.院教学督导组于5月18日前上交教师教风检查总结、师生座谈会总结(电子版,发送至mks@hdu.edu.cn)。
6.中层干部、督导组成员于5月18日前通过“教学听课系统”在线提交听课评价;教研室主任于5月18日前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纸质版)提交学院教科办。
附件1:学校教学文档检查问题汇总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4:关于全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附件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人文社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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