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本教通[2018]18号
各学院(部):
为推动我校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实践环节教学体系建设,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切实保障学生实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主线,以我校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和面临的问题为导向,着力在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实践课程考核办法、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和方法举措。
二、立项范围及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独立设置的基础性实践类课程,面向学校多个本科专业开课,改革受益面广,影响力大。
2、项目采用团队申报的形式,课程教学团队须有较高的教学水平。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从教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1、2018年度拟立项10门左右实践类课程。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2、每门立项课程资助建设经费为8万元。资助经费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两次划拨:正式获得立项并确定项目建设任务书后,拨付50%建设经费;项目进展顺利,较好地完成建设任务书中期考核目标后,拨付剩余50%建设经费,否则,停止拨付。
四、项目管理
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1、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实施1年后,教务处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组须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其在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评价;项目后期研究存在的困难等。
2、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实施2年后,教务处将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检查,结题要求坚持成果导向原则。项目实施后要沉淀一批优质的实践类课程资源与学生学习成果,应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中的三项,其中(1)为必备条件:
(1)建设一批精品实验项目,并录制实验课程视频,至少含5个精品实验项目,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线,开放共享;
(2)在一级出版社出版申报课程相关教材;
(3)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教改论文2篇;
(4)完成并出版学生课程学习成果汇编;
(5)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项或发表科技论文5篇;
(6)自制实验教学仪器得到应用和推广,并获校级及其以上奖项。
五、申报程序
1、学院(部)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2018年4月28日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交至行政楼102室,联系人:陈小军,电话:86878572,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项目,在校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校教务处下发立项通知书。
附件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4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