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本教通[2017]46号
各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例行且重要的教学管理工作,为配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8-11周(11月9日—11月2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采取院(部)组织、学校参与、联合研讨的方式,检查开学以来各院(部)的教学工作。
2.各院(部)应充分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正在开展的各项教学工作展开检查,做到工作有成效。
3.各院(部)应通过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全面梳理本院(部)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本院(部)教学工作的正常、稳定运行。
4.针对影响本单位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各院(部)可组织师生召开座谈会,并提出相应对策,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各院(部)要对本单位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日常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其中重点检查课程(堂)教学情况:
1.各院(部)要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学院领导、督导听课,检查教师的教学规范和学生的课堂学习状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2.继续推进交互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每个学院(部)一般要求至少遴选8门以上优秀示范课程组织公开的教学观摩活动。
3.按照《关于开展学科导论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杭电本教通[2017]19号)开展学科导论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1.请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并于11月8日前交到教务处109室,电子文档发邮箱:ljxzhp@hdu.edu.cn。
2.第8—11周各学院(部)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方案进行自查,学校组织相应的抽查。
3.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院(部)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于12月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召开师生座谈会;教风、学风检查情况;教学示范观摩活动的总结;学科导论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等)
(2)学院领导、督导听课汇总表和学院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109室,电子文档发邮箱:ljxzhp@hdu.edu.cn。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刘建联系(行政楼109室,电话:86878530)。
本科生院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