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学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课程建设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杭电研【2015】192号),特组织开展2017年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需具有高水平、稳定性、基础性、特色性、引领性、示范性的特点,反映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结构、基本思想与方法,对学科专业基础的形成起决定作用,充分体现信息化、国际化,以及本学科专业建设的关键和特色所在。
2、 课程以教师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课程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3、2016年立项资助的核心课程负责人本次不受理申报。
二、立项与资助
1、博士点所在学院一级学科立项2-3门核心课程,其他学院一级学科立项1-2门,无一级学科的学院和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1门。超过限额时,由学院排序上报。
2、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每门课程资助10万元,其中立项建设经费5万元,中期检查合格后拨发后期建设经费5万元,验收结果优秀的课程认定为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课程,等同于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
三、申报流程
1、请课程申报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学科、学院审核推荐后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
附件:
1.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2.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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