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为扎实推进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现将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各学院要做好初审工作。
2、本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范围为2017年1-6月立项或结题的项目(结题后已经填写过《一览表》的不用再次填写)。
3、请各学院部处务必于7月6日之前将《一览表》统一汇总后,发至科研院邮箱:kyy@hdu.edu.cn。
2017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