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杭电教发通【2017】11号)要求,学院现开始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文件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求进行。
请各位老师根据上述文件、办法(详见学院内网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栏目)要求,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并于6月20日前纸质版一式一份交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mks@hdu.edu.cn 。
学院考核工作组将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相应等级,公示3天后,将最后审定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附件:
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2.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