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教〔2017〕90号
关于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浙教工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广泛参与、择优选拔;
(三)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
(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竞赛事宜。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本校教师。
五、竞赛学科
(一)文科(其中专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组)
(二)理科
(三)工科
六、竞赛实施
(一)学院初赛(6月7日前完成)
1.各参赛学院组织本学院初赛,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校级竞赛(推荐人数见附件1)。其中,马克思学院负责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组初赛,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本校青年教师(含辅导员)均可报名。
2.各参赛学院于6月9日中午前将参加校级竞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及学院初赛活动的情况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yn@hdu.edu.cn邮箱。
(二)校级竞赛(6月12日-16日)
1.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赛学科分组
学校根据文科、理科、工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组分类比赛;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参加校级竞赛教师进行评选。
第一组为文科(含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
第二组为理科(含07理学);
第三组为工科(含08 工学);
第四组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组。
3.竞赛评分及流程
本次竞赛按三部分进行评分:教学设计15分,课堂教学80分,教学反思5分。
竞赛流程为:
(1)所有选手在开始比赛前一天到组委会办公室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
(2)课堂教学竞赛结束后,选手进入指定计算机室,在1小时内完成教学反思的撰写(打印或手写均可)。
4.竞赛内容及方法
(1)教学设计
参赛选手在比赛现场向组委会提交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和参赛课程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各8份。参赛课程教学设计汇编主要包括教学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
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4)注意事项
选手在课堂教学环节以及报名时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院等信息,所有材料封面注明选手编号。
5.奖项设置
本着宁缺毋滥原则,获奖项数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决定。本次竞赛特等奖不超过4个,分别为文科、理科、工科各1个,另思想政治理论课组1个。一、二等奖数分别不超过参加校赛总人数的15%、25%。原则上获特等奖的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往届省赛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不重复推荐)。根据各学院组织开展初赛活动情况,评选组织奖3个。
(三)省级竞赛安排
时间地点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
提交相关资料:(1)《参赛选手推荐表》1份;(2)教师身份证复印件1份;(3)教学大纲8份;(4)教学设计8份;(5)讲课光盘1份(avi格式)。
七、竞赛奖励机制
1.获得校赛特等奖的教师,当学年教学业绩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给予业绩考核等级A;获得校赛一等奖的教师,当学年教学业绩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给予业绩考核等级B;以上考核业绩均不占用学院考核指标(但如果获得一等奖选手所在学院考核为A,则占用学院A级指标)。
2.获得校赛直至国赛各级等次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奖励。具体额度见下表:
比赛级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额度 (万元) |
校赛 | 特等奖 | 1 |
一等奖 | 0.5 | |
二等奖 | 0.3 | |
省赛 | 特等奖 | 3 |
一等奖 | 2 | |
二等奖 | 1.5 | |
国赛 | 特等奖 | 5 |
一等奖 | 4 | |
二等奖 | 3.5 |
3.获校特等奖的教师,同时获得由学校推荐参加省微课比赛的资格。在晋升职称、推优、申报校级课堂创新改革项目和出国进修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推荐名额表
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表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推荐汇总表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学院初赛情况表
5.第十届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