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过前一阶段各学院的通力合作,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已基本排定,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将不再变动。现将考试时间安排及第二阶段的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 考查课程考核时间:2017年6月5日到
2. 学院组织课程考核时间:
3. 学校组织课程考核时间:
若有个别考生考试时间冲突,须由学生本人在考前3天提出申请(主要基础课优先参加考试),开课学院批准后在该门课程正常考试时间段后面直接安排二次考试。
二、 监考教师安排
1. 监考教师安排原则:主监考教师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由系统自动生成,剩下其他监考教师由派监考学院进行安排,派监考学院由系统根据本考场考生中所占比重进行确定。
2. 各学院不得安排研究生监考,排定的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调换的,由监考教师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 各学院必须在考前对全体监考教师进行培训,对学生进行考 风、考纪教育。要求各学院在进行监考培训时特别强调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见附件1),切实履行考场职责,尽可能杜绝违规、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监考工作顺利完成。
4. 请各学院在
若各学院在安排监考教师过程中发现期末考试安排的任何错误及疑问,请及时告诉教务处考试岗(行政楼104室),电话86919137。
三、 巡视值班人员安排
1. 学院组织考试期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本学院组织考试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巡视安排请于
2. 学校组织考试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巡视小组,负责学校组织考试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具体人员构成分配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校组织考试考场巡视日程表》(附表3),请各学院在
四、 试卷命题、送印
1. 学校组织的考试课程试卷(除学校负责的课程外),请各学院在
2. 《英语》、《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线性代数》、《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JAVA语言程序设计》等学校负责课程的考试试卷,请各相关学院于
3. 试卷稿纸、文印申请单和试卷汇总表,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从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下载区直接下载。
4. 注意:请详细填写“试卷文印单”,考试课程名称与开课目录中课程名称必须一致。各门课程的试卷均需经教研室/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教研室/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须认真审核试卷内容,确保试卷质量,做到难度适宜,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试题的正确性。内容、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交一份试卷。试卷书面打印或书写须用我校规范的试卷稿纸,卷面须工整、清楚。
5. 期末考试试卷管理及违规作弊处理流程的具体流程,见附件4。
教务处
附表1:考场规则
附表2:期末集中考试期间班车人数统计
附表3: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日程表
附件4:期末考试试卷管理及违规作弊处理流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