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454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函〔20171号)精神,省级第二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1. 公共基础课(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

2. 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3. 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4.有特色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建设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遴选出高质量的课程;对所申报课程的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2.通过学院遴选出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在2017317日之前将《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1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平台http://zlgc.hdu.edu.cn/

3.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通过学校评审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在2017325日之前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开展课程建设,平台网址http://zjedu.moocollege.com

三、建设要求

各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进行,课程建设完成并运行一定周期后由省教育厅根据视频质量、教学资源完整程度、学习人数、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建设效果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认定,发文确定第二批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请各学院(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联系电话:86878588

附件1: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附件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函〔20171号)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17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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