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优秀网评文章列为省社科规划理论宣传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416

各位老师:

   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鼓励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网络发表更多优秀评论文章,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推选部分优秀网评文章列为省社科规划理论宣传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发表时间。参评文章首发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发表范围。参评文章须以博客、长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发表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网(评论频道)等重要门户网站,或在浙江在线钱江潮评评论频道公开发表。

3.传播要求。参评文章字数不限,要求具备较高的点击量、转载率和跟评数,形成较为广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评审标准

1.导向正确。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网民理性思辨、科学思考。

 

2.主题鲜明。围绕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围绕涉浙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网络舆情发表网评文章,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坚决驳斥错误思潮,有效引导网络舆论。

3.说理透彻。立意深远,内容新颖,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富有说服力和引导力,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4.影响广泛。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注重网言网语的合理运用,丰富生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思想和观念,在网上有较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处将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报送优秀网评文章,并于2017年1月16日下班前将参评文章推荐表(加盖公章)书面形式报送宣传部717办公室,同时推荐表电子稿发public@hdu.edu.cn邮箱。学校将根据推荐网评文章质量,择优推荐2篇报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楼威,联系电话和传真:0571-87713550。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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