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已完成,为表彰和奖励在这一学年中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
各学院(部)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5%推荐教学优秀奖,同时,推荐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且考核结果为A;
2.2015-2016学年两学期的学评教平均成绩位于全校前30%(即不低于90.881分)。
请各学院(部)将《2015-2016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表》于2016年11月11日前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05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wangyn@hdu.edu.cn。联系人:王玉娜,联系电话:8691502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