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2浏览次数:495

各学院(部):

    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发布,请各学院(部)在1111日前落实好教学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课表安排必须的信息。本次教学任务公办和民办分开报送,民办的请直接报给信息工程学院,具体要求参见信息工程学院下发的通知。有关填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要求说明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要求,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要求教授每学年给本科生授课达到64课时。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将发给各学院,请学院在安排新学期教学任务时务必予以落实。

二、要求各学院继续严格执行主讲教师准入制,主讲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名单将发给各学院,请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实。

三、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规定每位教师每天承担的校内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6学时。

四、选择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授课时数每周不超过3学时,如集中在一学期授课的,每周不超过6学时。

五、为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和排课效率,建议学院参考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停开课程信息适当调整限选课和任选课的教学任务安排。

六、根据学校深入推行小班化教学的要求,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的合班不得超过2个自然班,其余课程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各开课学院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减小教学班人数。考虑到转专业、二专业、重修学生的选课要求,安排某些理论课和实验课时请参考历年开课情况,按教学班人数的1.1-1.3倍系数进行落实。对于历年选课人数超120人的课程,建议增开教学班。

七、合班要求:不同课程性质、不同考核方式、公办与民办的课程不允许合班;除校定必修课程可按专业优先合班外,其他课程不允许跨学院合班。特殊情况下的合班信息必须由开课学院提出申请,汇总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2”中,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实践、实验均不允许跨年级合班,如确有此需要,请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电话:86919137)。

八、针对小部分年级专业某一学期计划安排的可修读学分过多,导致该年级专业推荐课表存在课程重叠的现象,请学生所在学院列出允许重叠安排的课程,即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上课课程清单,并填报在附件4—开课计划表的“附页5”中。

九、对于课程代码“S”开头的课程,若实际主要在实验室进行的,建议直接安排到相应的实验室,不在实验室进行的通过网上预约教室并由开课学院负责落实通知上课安排。

十、学校实行多媒体教室限额申请制度,各学院允许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班数(不包括全校性公选课)占所开课教学班的最大比例:机电:75%,会计75%,经贸75%,管理75%,电子50%,计算机80%,自动化75%,理学院10%,通信50%,人文80%,马克思80%, 数媒80%,外国语50%,材环75%,生仪75%。各学院在安排多媒体教学时须严格执行《多媒体教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杭电教[2006]95号)。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必须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用多媒体教室申请表》(附件2)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多媒体教学实施计划表》(附件3),经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在系统内准确填报课程的“教室要求”。

十一、请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认真核实课内实验学时,若有改动,必须填报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安排教学任务时,学院必须对“面向对象”中“层次”进行设置,一般设置成“公办本科”。若对选课对象有特殊要求的(比如面向卓越学院、中德班等开设课程),请在“面向对象”一栏中选择相应年级、专业,或设置“禁选对象”。因英方上课时间经常会有变动,为了便于协调,请各学院在为中英班开设课程时,单独安排教学班。

十二、对排课周数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如半学期授课(前半学期为01-08周,后半学期为09-16周)或集中周数排课(如:03-12周),请学院务必在系统的“起止周”中标注准确,并对周学时进行相应修改。考核方式为“学校组织”的课程不能调整授课周数。若有单双周排课的课程,请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3”中,系统中不需要修改周学时。

十三、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开课学院可根据课程实际授课需要将周课时为3.0的课程安排为“周学时2.0+/双周2.0”,请各学院将此类课程汇总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3”中。若任课教师对排课时间及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也请学院整理汇总、审核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3”中。

十四、根据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师互聘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本学院的教师互聘工作。

十五、实验课和普通理论课在“计划任务安排”模块内进行任务安排,具体操作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将每个实验的选课课号、授课班级号、组数、每组人数、实验时间、地点、实验室容量上限等信息汇总后,填报在开课计划表的“附页4”中。因公办、民办实验课需要共用实验室,故各学院报实验课安排时,除向教务处报公办学生实验安排外,还须报一份公办和民办都有的实验安排,以便教务处统一调配。

十六、2016-2017-2学期的全校性公选课,公办和民办学生不混选。请各学院开设公选课时,根据下沙公办和民办的学生比例(3 :1),给民办学生开设相应比例的公选课,并将民办公选课开课信息直接报信息工程学院。

十七、在安排短学期实践环节时,请各学院根据自己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时间安排,如开课学院非学生所在学院,请与开课学院联系,以合理安排授课时间,避开冲突。实践时间起始、结束时间请按实际上课时间填写。一个短学期时间段内安排两个0.5学分的实践课程时,对应的时间段必须错开,起止时间必须录入准确(以保证网上选课)。原则上两个短学期只能进行总学分为2分的实践课程教学。若培养计划中课程总学分超过2学分,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实践课程的安排,确保实践环节的周数按培养计划执行。在短学期时间段无法安排的实践课程,若需分散在正常学期内进行的,可调整教学计划,作为实验课程,并换算学时数,请各学院及时将这些课程报给教务处审批。因设备、师资等条件限制,需更改短学期时间段的,请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协调。

十八、卓越学院因学生个性化培养计划以及部分课程的教学改革需要,需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提出特殊要求(详见附件5),请各相关开课学院予以配合。

十九、由于本学期排课时间非常紧张,请各学院务必在1111前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工作,并将教学任务安排的打印稿(含封面、附页1-5)由学院审核签名后报教务处选课与排课办公室。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用多媒体教室申请表

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多媒体教学实施计划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开课计划表封面及附页1-5

附件5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卓越学院教学任务安排的特殊要求

教务处

年十一月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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