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2016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7浏览次数:524

温馨提醒:学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3号)的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教学方法应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一是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二是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三是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6年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名额到校、确认备案” 立项方式,我校可推荐申报的名额为18项。我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推荐项目数及各学院(部)历年参与课程教学改革的项目数量和质量的情况,确定了各学院(部)的申报推荐项目数(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研究人员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一线教师推荐比例不低于60%。项目负责人须名实相符、确实能承担项目改革的主体任务。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的一类,两者不能同时申报。尚未结题的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在主持相近且研究内容无明显创新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

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申报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评审排序,按规定的申报推荐项目数选出高质量的项目;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公示立项名单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高度重视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做好推荐立项及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相应学院(部)要提供教学改革必要的配套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建设期内立项项目每个开课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观摩研讨会和学生问卷调查,每学年至少做一次教改分享。教学观摩研讨会和教改分享的活动计划请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改革项目实施一轮后可以申请中期检查,实施两轮后可申请结题。中期检查时,需要提交:一份项目进展报告、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elearning.hdu.edu.cn/portal/)上线超过50%课程知识点的短视频资源、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比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超过90%的实施课改班的学生学习感受原件和调查问卷的原件(或其他调查形式的完整原始记录)及调查统计结果的分析并形成中期调查总结报告、学生学习产出的表现材料(如优秀作品集等等);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交:一份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含体现OBE(学生学习产出)思想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超过90%的实施课改班的学生学习感受原件(两轮)和调查问卷的原件(或其他调查形式的完整原始记录)(两次))及调查统计结果的分析并形成调查总结报告、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elearning.hdu.edu.cn/portal/)上线全部课程知识点的短视频资源、总结(案例)报告、两轮改革的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比分析及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学生学习产出的表现材料(如优秀作品集等等)和正式发表的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一篇。

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五、经费资助

每门立项课程资助经费3万元,为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分期下拨,即:首批拨付50%,课程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余下50%的建设经费。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请申报学院(部)于9月13日前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中的质量工程工作台(http://zlgc.hdu.edu.cn/)上完成申报,并将《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八份和《2016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交到行政楼101室。联系人:祁永敏,电话:86878588。

附件1:各学院(部)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数额分配表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6年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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