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在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6]8号)文件精神, 2016年全校教职工的体检工作由浙江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下沙院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等医院承担,体检标准为浙卫发[2016]8号文件规定的高知1066元/人的体检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检查项目,处级及以下人员609元/人的体检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检查项目。
经与体检医院联系,我校在职教职工(2016年1月31日前在编在岗)的体检时间如下:
体检 医院 | 同德医院 | 人民医院 | 浙江医院 | 省中湖滨 | 省中下沙 |
体检 时间 | 10月18、19、20、21、22日 | 10月17、18、22日 | 11月8、9日 | 10月12、13日 | 10月10、11、12、13、14、17、18、19、20、21日 |
体检 标准 | 规定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 | 规定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 | 规定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 | 规定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 | 规定套餐加一个自选专项 |
由于今年是第一年设自选体检专项,教职工可按下列建议选取:
1、教职工无特殊要求可在今年选择自选专项检查1,明年考虑选择其他专项。
2、女教职工如是高知的可选择专项6,处级及以下的可选择专项5。
3、有特殊要求的按需选择。
4、未作选择的默认建议选项。
教职工根据上表安排自主选择体检医院、自选专项及体检时间,确定一家医院进行体检。请位老师在6月8日前报名表电子发到llrw@hdu.edu.cn邮箱,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致电86919068-812,15381139039(9239039)。
校 医 院
2016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