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教〔2016〕85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
及2014年度立项课题结题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处部:
为继续推进我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支持一批当前教育改革热点和契合学校发展需要的研究课题,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选题要求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战略制定,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二、课题设置与组织
1、本次申报的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比较紧密、有一定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
2、本次评审工作仍实行学校教务处与各学院、处部协同组织实施的办法。重点课题和学校职能部门教职工申报的一般课题由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部处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各二级学院教职工申报的一般课题采取“推荐+备案”的方式,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备案。
3、为加强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制及开发,本年度设置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专项课题,课题评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自行组织。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申报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课题主持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得参与其它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已主持各级各类高教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重点课题结题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1)在一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4)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5、一般课题结题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1)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1-2篇高教研究学术论文;(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4)获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成果发表应注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四、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资助经费
1、学校按照各学院(部)教师人数、专业数、承担通识通修课情况、近三年各单位教改立项及结题情况确定各部门拟评审立项数(附件2)。
2、2016年校高教研究项目拟立项10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90项左右。
3、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 1万元,由学校资助;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职能部门申报立项的经费由学校资助,学院立项的经费由所在学院(部)从学院(部)专项经费资助。
4、为提高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分期下拨,即:先期拨付50%的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50%的经费。对于按时完成的优秀项目,经费上给予滚动支持。
五、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申报重点课题和职能部门人员申报的一般课题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5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二级学院教职工申报的一般课题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提交附件3(一式2份)及附件4(一式1份)。以上材料经学院(部)签字盖章后,在2016年5月25日前由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chenxiaojun@hdu.edu.cn, 联系人:陈小军,电话:8687853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重点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校教务处下发立项通知书。
六、关于2014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的结题事项
2014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底前。
1、结题程序: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见附件6)—部门领导签署结题意见—交校教务处。
2、结题材料包括:①项目结题表;②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③其它相关资料、样品等,所有材料均为A4纸打印,一式2份。
以上结题材料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交至行政楼109室,逾期未结题者取消该课题。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2.各学院、处部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备案(评审)立项数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6年5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