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上交档案温馨提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549

各位老师: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随着期末考试工作的陆续展开,期末教学文档上交工作也随之展开,现就有关事宜温馨提醒如下:

1.本人承担的教学任务考试结束后,请在三天内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以免造成教学事故。

2.期末应上交的归档材料

(1)考查课程需上交:

A.授课计划

B.学生成绩记录册: 要有封面;要有平时课堂记录(如考勤、回答问题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如果有)、期末成绩、总评成绩记录完整;注明成绩组成比例。
         C.课程小结表
         D.成绩单一份:教学系统录入上传之后打印并签字,请在默认状态下打印,无需选择任何格式。
         E.期末作业:附卷面成绩,卷面成绩上学生名单顺序应与期末作业顺序一致;用试卷袋装袋存档。
     (2)考试课程需上交:

    A.授课计划: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无需每位教师上交。

    B.学生成绩记录册: 要有封面;要有平时课堂记录(如考勤、回答问题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如果有)、期末成绩、总评成绩记录完整;注明成绩组成比例。
        C.课程小结表
        D.成绩单一份:教学系统录入上传之后打印并签字,请在默认状态下打印,无需选择任何格式。

   E.期末试卷:需用试卷皮装订并附卷面成绩,卷面成绩上学生名单顺序应与试卷顺序一致。
        F.试卷A、B卷样卷及标准答案: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无需每位教师上交。
        G.试卷分析表:以教研室为单位上交,每门考试课程填写一份,无需每位教师上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12.29

附件: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
电话:0571-86919043
邮箱:mks@hdu.edu.cn
Copyright©202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