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浙江省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3年以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3.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5.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6.鼓励各级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研究实践及推进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加强学生学业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1.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从2013年以后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项中择优推荐。
2.各学院和部门要分别按照确定的数量限额申报,名额根据各学院和部门“基础指标”加“绩效指标”统筹安排,具体数量详见附件5。学校将在各学院和部门选报项目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10项,推荐申报省级一等奖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3.高教学会等全省性学术团体和相关机构牵头的涉及全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少量成果,可直接申报,并经资格审查后参评。
4.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三、评审办法及相关安排
1. 本次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评审采用校外专家会评方式。
2. 获得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的项目学校将给于一定的培育经费资助,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推荐项目在此基础上将获得进一步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以及25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8份)。
2.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
请各申报人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6年2月29日前上报至行政楼110室,逾期不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和《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4)。
联系人:周洁,邮箱:jane@hdu.edu.cn,电话:86915050。
附件:1. 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2. 2016 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 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5. 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数量表
教务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