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校教学成果奖增补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电教通[2015] 31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2浏览次数:541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校教学成果奖的增补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主要针对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性教学成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成果进行增补。本次评奖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学院部门限报1项,上次已申报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本次增补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为保证质量,可以缺额)。申报范围与条件要求、申报及评审程序请参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电教[2015]164号)。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行政楼110室),逾期不候,联系人:周洁,联系电话:86915050,电子材料发送至:jane@hdu.edu.cn。

附件: 1.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电教[2015]164号)

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增补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继续教育管理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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