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今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本项目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分配到我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名额共3项。
二、申报条件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实行限额申报。申报者应填写《2015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学校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填写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2、申报人须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b@hdu.edu.cn。
3、截止时间:8月10日下午16时。
4、联系人:陈晨,电话:0571-86873888。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