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申报意
杭电教[2015]91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
课题申报及2013年度立项课题结题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思想;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
2、鼓励校企、校院(所)、学院(部)联合申报课题,协同开展教育改革研究。
3、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二、课题设置与组织
1、2015年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是指与学校工作结合紧密、应用价值大或研究难度较大、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培育潜力的课题(选题参照附件1)。一般课题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内涵建设、促进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实践体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学生培养与评价机制、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等方面结合学院(部)的教学改革实际设计选题。
2、本年度评审工作继续实行教务处与各学院、部处协同组织实施的办法。重点课题由课题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部处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一般课题采取“推荐+备案”,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学校备案;职能部门申报的研究课题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各学院(部)、职能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与筛选,严把质量关。
3、为加强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制及开发,本年度设置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课题,课题评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自行组织。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在编教职工,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2、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在本次课题申报中,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主持各级各类高教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参与人在本次课题申报中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的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4、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重点课题建设期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建设期一般为1年。
6、重点课题结题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1)在一级期刊上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
(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
(4)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7、一般课题结题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1)公开发表以核心要素为主题的1-2篇高教研究学术论文;
(2)经认定被学校采纳的实施方案或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推广性,突出操作性措施和内容;
(3)申报成功高一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
(4)获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成果发表应注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四、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资助经费
1、学校按照各学院(部)教师人数、专业数、承担通识通修课情况、近三年各单位教改立项及结题情况,研究确定了各部门拟评审立项数(具体见附件2)。
2、2015年校高教研究项目拟立项90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10项左右、一般课题80项左右。
3、项目经费资助情况如下: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由学校资助;
(2)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职能部门申报立项的经费由学校资助,学院立项的经费由所在学院(部)从学院(部)专项经费资助。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专项课题经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各相关学院共同资助。
4、为提高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项目经费分期下拨:即先期拨付50%的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50%的经费。对于按时完成的优秀项目,经费上给予滚动支持。
五、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申报。
申报重点课题,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6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6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般课题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签字盖章后由教学秘书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职能部门申报的课题申请书及项目论证活页(一式6份)经部门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教务处。
所有的课题材料请于
2、资格审查。教务处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立项。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重点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教务处对拟立项课题,在校内网公示一周。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课题,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校教务处下发立项通知书。
六、关于2013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的结题事项
2013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底前。
1、结题程序: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6)——部门领导签署结题意见——交校教务处。
2、结题材料包括:(1)项目结题表;(2)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3)其它相关资料、样品等,所有材料均为A4纸打印,一式2份。
以上结题材料请于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重点课题立项指南
2、各学院、处部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备案(评审)立项数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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