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校选派优秀研究生、本科生任课教师出国进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4浏览次数:508

各位老师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1]320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教学骨干和双语教师出国进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杭电人[2013]25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国际化改革,促进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本科生双语课程及全英文课程建设,学校将选派一批优秀研究生、本科生任课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现就2015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基础课、大类学科平台系列课程和专业核心系列等课程的优秀研究生、本科生任课教师。

二、选派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致力于长期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我校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

(三)英语水平达到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出国标准;

(四)具有与研修课程相关的国内教学经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五)接收单位应是国外高水平大学;

(六)在校期间曾出国留学6个月以上的人员,回国后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出国进修。已享受过学校资助费用出国进修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资助。

本科生任课教师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有一个B等,无D等及以下;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主持厅局级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位)参加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出国工作安排及回国后任务

入选人员在国外进修期间应以所主讲课程的全过程教学进修为主,研究生任课教师研修回国后须至少承担一门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的教学任务。本科生任课教师研修回国后须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双语课程或全英文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他任务由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制定。

四、推荐名额

    本次选派优秀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本科生任课教师各2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总共不超过3名。

五、选拔程序

教师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材料及推荐(多人须按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本科生任课教师分别排序)。学校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处级(含)以上职务教师须报校党委会批准。确定人员后在数字化校园公示出国进修访问名单。

学院推荐报告、申请人申请表及外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szgl@hdu.edu.cn)由学院统一于4月17日前交人事处407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六、有关事项

(一)资助期限一般为3-6个月,资助标准和相关待遇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队伍国际化能力提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二)出国进修的教师应按期回国,回国后向人事处递交出国访学成果书面报告。

附件: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
电话:0571-86919043
邮箱:mks@hdu.edu.cn
Copyright©202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