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优秀网评文章,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发表时间。参评文章首发时间为
2.发表范围。参评文章须以博客、长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发表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网(评论频道)等重要门户网站,或按省委网信办约稿要求在浙江在线“钱江潮评”评论频道公开发表。
3.传播要求。参评文章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单条转发次数1000次以上,阅读量50万人次以上。
二、评审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有大局观,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网民理性思辨,科学思考。
2.主题针对性强。围绕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决策部署,或者针对涉浙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网络舆论,根据宣传、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发表网评文章,引导网络舆论。
3.说理透彻深刻。立意深远,内容新颖,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富有说服力和引导力,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4.体现网络规律。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注重网言网语的合理运用,丰富生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思想和观念,在网上有较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5.已承担在研省哲社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者的作品不参评,作为结题参考。
请各学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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