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网评文章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9浏览次数:600

各位老师:
  接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优秀网评文章,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发表时间。
参评文章首发时间为2014112015530
  2.发表范围。
参评文章须以博客、长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发表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凤凰网(评论频道)等重要门户网站,或按省委网信办约稿要求在浙江在线“钱江潮评”评论频道公开发表。
  3.传播要求。参评文章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单条转发次数1000次以上,阅读量50万人次以上。
  二、评审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旗帜鲜明,有大局观,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网民理性思辨,科学思考。
  2.主题针对性强。围绕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决策部署,或者针对涉浙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问题网络舆论,根据宣传、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发表网评文章,引导网络舆论。
  3.说理透彻深刻。立意深远,内容新颖,注重摆事实、讲道理,富有说服力和引导力,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4.体现网络规律。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注重网言网语的合理运用,丰富生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的思想和观念,在网上有较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5.已承担在研省哲社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课题者的作品不参评,作为结题参考。
  
请各学院于201568日前将参评文章推荐表以书面形式报送人文社科处。联系人:乔元正,邮箱:qyz@hdu.edu.cn,联系电话:8687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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