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和《关于做好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期满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2号),现就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
(一)申报人选条件
1、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2、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对于推荐申报人选,各学院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推荐名额及重点
教育厅给我校的推荐指标为11 名,各学院推荐1-2名。
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对推荐人选排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
2、《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准备相关佐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40页。
《登记表》中第二项到第六项内容由学院审核,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一栏由学院负责填写。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后,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积极鼓励教师申报,行政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属学院负责通知。
二、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期满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评对象
此次期满综合考核评估的对象是:2010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10年后已从第二层次选拔为第一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对于培养期内业绩贡献不明显的人员,将延期2年再参加综合考评,如仍不通过者,将退出工程培养。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列入此次综合考核评估范围的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需填写《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和《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各1份,《登记表》中“所在单位评价意见”一栏由学院负责填写。
上述材料请于3月13日前报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llrw@hdu.eud,.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琳。
附件: